本标准规定了拉发式手持船用手持火焰信号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遇险船舶需救助使用或救生站及海上救助机构引导遇险者登陆时使用的手持火焰信号,它满足于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 1 9 7 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 1 9 6 9 年国际信号规则.引用标准 GB31_07船用烟火信号通用技术条件
HH-3手持红光火焰信号(HHY60-15000)产品分类
3.1 型式和尺寸
3.1.1船用手持火焰信号为手持式拉发引燃式火焰型烟火信号. 其主要构件包括:
a . 壳体;b . 握柄;c . 引燃具;d . 保护盖;e . 安全盖;
f . 红光信号体.
3.1.2 船用手持火焰信号信号体由点火药与信号药组成.
3.1.3 船用手持火焰信号的外形直径不大于40mm,总长度不大于300mm,总质量不大于240
3.2 标记示例
手持火焰信号(BGY)红色光强 10000cd , 燃烧持续时间30s,标记为:BGY30-10
技术耍求
4.1 船用、手持火焰信号的制造必须符合GB3107_1中 4章各项技术要求.
4.2 手持火焰信号的技术性能应符合:
二 船用手持火焰信号手持发生连续红光火焰,持续时间不少于3 0 s ;
b.红光光强不小于10000cd;
c.拉发至引燃信号的延续时间应不少于2s;
d.红光颜色按国际照明委员会规定的图解,
4.4 船用、手持火焰信号
应能分别承受低温 3 0℃及高温+650 C,并在此环境温度下有效地起作用.
HH-3手持红光火焰信号(HHY60-15000)技术参数:
1.发光强度≥15000cd
2.发光时间≥60s
3.有效期:3年
4.外形尺寸:Φ27X143mm
5.单件重量:﹤0.2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