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 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等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那么,建筑工程索赔的特征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沈阳建筑工程律师对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类似, 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延迟付款利息。
二、建筑工程索赔的特征
1、索赔的双向性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由于实践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发生的频率高,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频率低,因此,索赔 般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叫反索赔。
2、索赔以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为前提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 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的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3、索赔是 种未经对方确定的单方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其索赔能否实现,必须经过确认,才能实现索赔是 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不是无中生有,无理争利。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
以上便是沈阳建筑工程律师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索赔的特征”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建筑工程索赔的特征是索赔是双向的、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索赔是 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读者如果需要建筑工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咨询沈阳建筑工程律师。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 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 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 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热线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