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小票又称为购物收据,是指在消费者购物时由商场或其它商业机构给用户留存的销售凭据,除了少数手写的小票之外,大多为收银机打印。
打印的购物小票上 般包含有如下内容:销售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收银机号、账单流水号、收银员编号、销售日期、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商品金额、合计金额、付款方式、实收金额、找零额、票据打印时间等。在国内购物小票多数不能作为正式发票使用,其上面 般都有在多长时间之内可以开发票的说明。也有 些购物小票直接用发票的模版打印出来,这样就可以作为发票使用了。
二、发票开具: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法定义务:
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或正式的发票,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这 法定的义务,经营者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因此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