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安全周期为12个月,超过期限必须进行维修保养。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 次功能性检查(俗称灭火器年检)
1、灭火器年检的相关要求参考下面这个国家标准。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 95-2007)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其它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年检的主要检查内容:(具体的检查内容上面的国家标准都详细说明)
按照消防局的规定:灭火器的安全周期为12个月,超过期限必须进行维修保养。因此用户购置灭火器仅是开始,配置使用灭火器大量的工作还是在每年的检测、维修和保养。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 次功能性检查(俗称灭火器年检),主要的检查内容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 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年检,灭火器维修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